祁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各旅行社、广大游客:
为了进一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祁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2.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3.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导游执业许可,或者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4.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违规违法行为;
5.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安排游客参观或参与涉及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6.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的违规违法行为;
7.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强制消费方面
1.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向游客强制出售物品,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4.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以及条款中有强制消费暗示,或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游客和群众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特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970—8676879
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举报人员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不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和群众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祁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辖区内各旅行社(服务网点)、A级旅游景区、广大游客和群众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祁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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